别籍异居

  • 拼音:bié jí yì jū
  • 拼音首字母:bjyj



基本解释

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法律禁止兄弟在父母生存时别籍异居……朝廷宁愿放免丁役,不许无故析户分居。”

指另立门户,彼此分居。